各位同學︰請不要隨便再說「微電影」了﹗
雖然現在幾乎人人都說「微電影」,老師認為這根本是個巧立名目的名詞,真正愛電影者,絕不會輕用。為甚麼呢?所謂「微電影」,不過就是以往慣說、一直通稱的「短片」而已。這個「短」是相對於一般「長片」的「長」而言的,指的是電影的片長,例如以奧斯卡電影獎的標準,短片組的定義是 30 分鐘以內的電影。僅長 1 分鐘的叫短片,長 30 分鐘的也叫短片;短片的內容從無規限,可以有完整自足的故事,也可以是抽象的實驗影像。短片的英文是 short film,可不會叫 small film 的。說到奧斯卡最佳短片,我們可不會無故自行改名為「奧斯卡微電影獎」吧?回溯過去,歷史上第一部向公眾作商業放映的電影,片長不到 1 分鐘,當時固然不會有華人稱之為「微電影」,而今天即使憑空有了「微電影」這個詞,我們也不會稱昔日經典為「微電影」。那麼「微電影」指的是甚麼呢?其含意實在太模糊不清了。
「微」者,「細小」也,「量少」也;「小」最直觀的相反詞就是「大」。假如以「製作規模」而論大小,我們無疑是有「商業大作」一類的說法,但到底製作規模要有多「大」才能稱為「大片」,其實很難有明確定義,在荷里活,一般大片製作至少達數千萬美金成本,在香港,千萬港幣是少不了,至於成本較低的電影,同樣也難有一刀切的定義,形容上我們會稱之為「小本創作」或「低成本製作」之類,也不會用「微」去形容(何況,感覺上「微」比「小」更細小得多)。一般短片的製作成本也許較低,但事實上有許多短片的製作規模絕不比商業長片遜色。今天我們說「微電影」,時常是指篇幅較長的電視廣告,又或完整自足(並多在網絡發表)的視象故事,但回想過去的同類作品,如九十年代初鐵達時一系列電視廣告,製作費不低,又有明星參與,長度也逾於一般廣告,今天我們也不會改稱之為「微電影」。故所謂「微電影」者,實不如「短片」一詞精準簡潔。
因此,坊間說的「微電影」,到底「微」在哪兒呢?和「短片」到底有何分別,以至必須以新的名詞稱呼(以至取代)?「微電影」一詞既不精準,也悖常情,以後記得用正名「短片」,不要隨便叫「微電影」了﹗至少,我在課堂上是絕對不會給大家看「微電影」的啊﹗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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